村民拿到补偿款后被诉诈骗 被囚三年检方撤指控

2013年07月08日02:59  南方都市报

  南都讯 上周五,鹤山市雅瑶镇南靖村村民李沃求走出了江门看守所。2010年7月15日,因涉嫌诈骗征地补偿款,他被警方拘捕。被关了1086天后,检方却撤销了对他诈骗罪的指控。

  征地付款方并未报案

  7月5日16时,李沃求离开江门市看守所,回家。

  拘押1086天后,他被取保候审,期限3个月。

  据称,2003年,李沃求在棠下镇迳口村的50亩山地上种植苗木并经营餐厅“迳口饭堂”。2008年,他又承包了“李文成”山8亩山头,种植苗木。江肇高速公路征地时,后者得到32万余元补偿款,但前者的补偿一直未谈拢。

  他说,50亩花木场及餐厅投资超过500万元,可拆迁方只给125万元补偿款。2009年5月,50亩花木场及餐厅被强制清除。他到处上访。2010年7月14日,他从北京上访归来。第二天,李沃求就因涉嫌诈骗江肇高速公路征地补偿款被捕。

  检方指控,李沃求在“李文成”山抢种九里香等苗木11万余株,骗取青苗补偿款32万余元。但李沃求否认抢种行为。

  他说,当时自己并不知晓“李文成”山属于公路征地范围,种植密度也正常。律师则表示,付款方江肇高速公路管理单位并未报案,拆迁组也签字确认了该款项。

  检方突然撤诉 理由未明

  2011年7月,蓬江区法院一审以诈骗罪判处其5年徒刑,2万元罚金。他不服上诉,同年11月,江门市中院发回重审。

  随后,检方追诉他在所经营的“迳口饭堂”周边抢种,欲诈骗补偿款11.6万元未遂。2012年4月,法院重审,否决一审时的32万元诈骗,却认定追诉的11.6万元未遂诈骗。

  被判3年徒刑,15万元罚金的李沃求再次上诉。2012年12月,江门中院也再次将该案发回重审。

  上周四,2013年7月4日,检方突然撤诉,理由是证据发生变化。蓬江区法院遂作出《取保候审决定书》。

  他的律师对取保候审决定“想不通”。

  律师龙元富引用网友意见称,检察院撤回起诉,意味着案件都不存在了,法院就不应再有“取保候审”裁定书。

  还有,检察院为什么撤诉?什么证据发生了变化?

  昨日,南都记者联系蓬江区法院,希望了解取保候审裁定书的程序问题,目前该院尚未给出回复。

  李沃求被关了近三年。可第二次重审时,他被判的刑期也不过才三年。这场牢狱之灾,并没有让他李沃求后悔。他说:“该种田种田,做生意就做生意,一个老百姓哪里会想惹什么事?”

  采写:南都记者 杨秀伟 整合:陈实

  江门地区读者详见AⅡ叠读本

(原标题:村民被囚三年后获释检方撤销诈骗罪指控)

(编辑:SN010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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